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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3:53:45
供应商:北京航星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选标理由:
采购项目名称:集中供气系统
采购项目编号:清采比选20260745号
公告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54:41
公告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对外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要求: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 (如不按时签订合同,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或变更采购结果)
交货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
采购单位:清华大学
最高限价:
国内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到货后30%,稳定安全运行5个月后30%,到质保期后10%
交货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
供应商特殊资质要求:
物资名称:集中供气系统
采购数量:1.0
计量单位:套
质保期:12个月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1. 供气系统应为一套集中供气系统,系统内应包括一套氮气供气系统、一套空气供气系统、一套二氧化碳供气系统,并额外配置1台备用空压机。 2. 氮气供气最大流量≥500 L/min,空气供气最大流量≥200 L/min,二氧化碳供气最大流量≥200 L/min。 3. 空压机应满足制氮系统和空气供气系统的连续供气需求,单台空压机排气量≥3.5 m³/min,排气压力≥0.8 MPa。 4. 空压机应采用低噪声风冷箱式螺杆空压机,具备变频启动、软停车、自动加载和卸载调节功能。 5. 备用空压机应能够在主空压机检修或故障时投入使用,保障供气系统基本连续运行。 6. 氮气纯度≥99.5%,制氮机出口压力范围应覆盖1.0至6.5 bar,出口露点≤−20 ℃。 7. 空气后处理系统应包括过滤、除油和干燥功能,过滤精度≤0.05 μm,残余含油量≤0.05 ppm。 8. 冷干机出口压力露点应满足2 ℃至10 ℃,保证压缩空气干燥稳定。 9. 氮气、空气和二氧化碳三路气体应分别独立调节流量,满足不同实验工况下单独供气或组合供气需求。 10. 系统应具备压力、流量、氮气纯度、运行状态等参数显示功能,关键参数应便于现场读取和调节。 11. 系统应具备连续稳定运行能力,运行过程中不得出现明显断气、压力大幅波动、流量失稳或气路泄漏等异常。 12. 制氮机应具备自动启停、阀门自动切换、氮气纯度在线监测和纯度不合格报警功能。 13. 空压机应具备排气压力过高、排气温度过高、电机过载、润滑油温度异常、故障停机等安全保护功能。 14. 供气系统应具备压力异常、温度异常、纯度不合格、断气、漏气等报警或停机保护功能。 15. 系统气路、阀门、减压阀、接口和管路连接应满足氮气、空气和二氧化碳供气要求,安装后应进行气密性检查。 16. 供应商应具备,机电安装贰级资质,压力管道安装GC2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资质。 17. 供货期≤30天,供方应负责系统安装、调试、接口连接、运行测试和操作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