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生产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3
发布于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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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生产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已由 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闽发改备[2025]H0502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成都衡泰全过程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 ,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 (不含税)3500万 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金融CBD东侧,东邻崇阳溪、朱熹大道,南邻中国人民保险地块,西邻城市绿地,北邻松溪街 ;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建生产用房(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包含通信指挥中心、通信机房等),建筑面积615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8.45m,占地面积1177.51平方米,地下室面积2359.65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工程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工作包括:包括工程红线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含BIM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外装饰、总体道路、给排水、雨污水、暖通、消防、电气、临时用电、临时用水、防雷、电梯、建筑智能化、停车场、标识标牌、交通标线、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景观工程、节能设计、竣工图编制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a.设计文件评审、报批;b.承担所有深化设计、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而出现的修改的工作等)。其中,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附属工程、配套设施(强弱电、网络)、市政接驳口、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含红线范围外及红线范围内)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红线内通信基础设施由施工方负责向通信管理局进行开工前备案和竣工备案,并负责完成以下工作:a.负责办理有关对外协调和工程报批、报建等工作;b.临时办公建筑(临时办公建筑应设有办公室,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值班室、审计办公室及全咨单位办公室等);c.试验检验及配合服务;d.水土保持施工:项目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详见工程材料清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清单文件。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⑤本项目为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模式,中标后施工时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使用功能,做到整体移交,无缺项、漏项,否则缺、漏的分项工程需承包人自行补充施工,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且不再调整,其项目总工期不予另行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095.3013万元(含暂列金,含税),其中工程建安费(含税)3049.0625万元(含暂列金145.1935万),设计费46.2388万元(含BIM设计),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提供辅助服务的税率为6%,例如设计、勘察等,本项目提供建筑服务的税率为9%,例如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和安装服务等;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314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完整送审版建筑基础图纸,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供完整送审版主体工程(包含室外工程)图纸;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节点进度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2.6 标段划分(如有): 无 ;

2.7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③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④竣工验收前如国家、福建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规定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按严格标准执行。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无 。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且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无 。

3.6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 2 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①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②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 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③ 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④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 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⑤ 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⑥ 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⑦ 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资格,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⑧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自 2019 年 7 月 19 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自 2019 年 8 月 16 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⑨ 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 8 时 30 分 00 秒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npztb/)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0万元(¥伍拾万元整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4 月 16 日 8时 3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npztb/)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npztb/)、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朱熹大道1039号 ,

邮编: 354200

电子邮箱: npchenh6@chinatelecom.cn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联 系 人: 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衡泰全过程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高新区天泰路 111 号13 楼 ,

邮编: 610023

电子邮箱: 27193215@qq.com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 李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 https://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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