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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开通会员可解锁*49001的浦城工业园区荣华山H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2025]H0702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浦城工业园区荣华山H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2.2.建设地点:浦城县;
2.3.工程建设规模:本期工程规划建设 2×40t/h 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及相应的外围辅助配套系统;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7657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热力系统、燃烧、点火及助燃油系统、除灰渣系统、烟气脱硫、烟气脱硝、燃料输送系系统、电气部分、化学部分、热工自动化部分、给排水、建筑工程等专业工程。
2.5.2.内容: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热力系统、燃烧、点火及助燃油系统、除灰渣系统、烟气脱硫、烟气脱硝、燃料输送系系统、电气部分、化学部分、热工自动化部分、给排水、建筑工程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同时具备:1、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热力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2、取得GC2类及以上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适用);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ggzy.np.gov.cn/pc/)(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④电子投标保函(包括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电子担保保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7.1条及35.1(1)第10点】;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6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ggzy.np.gov.cn/pc/);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7657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81.532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https://ggzy.np.gov.cn/pc/)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浦城县元射12-3号,邮编:353400;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叶俊。
招标代理机构: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639号三楼浦宏招标,邮编:353400;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周佳歆。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城县支行;
帐户名称: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帐 号:1396 0101 0400 0607 8;
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