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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工业路人行道外至商户门口衔接工程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松溪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工业路人行道外至商户门口衔接工程(招标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1),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306-3级配碎石基层相关问题,根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出具的澄清说明,该分项清单项目描述中标注的“10mm”为编制录入时书写单位笔误,实际设计厚度为10cm(100mm)。本项目固化清单以附件形式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2、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中第四条“降低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投标竞价的交易成本。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1)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可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交有效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2)补缴责任: 若投标人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或中标后发生依法应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时,该投标人(或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或相关情形被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足额补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未按 期足额补缴的,除须承担前述责任外,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将其视为失信行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以附件形式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3、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现修改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免缴纳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组)的投标,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的相关规定,我单位申请在本项目投标中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
(1)我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补缴责任:若我单位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或中标后发生依法应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时,我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或相关情形被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足额补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投标人: (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