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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农办〔2024〕87号)和《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验收方案的通知》(海农〔2025〕345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海南佳鹏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设施设备补助企业海南蔚蓝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和海南好家园渔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进行了审核验收,并形成《2025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验收专项报告》经我局局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审核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一、海南蔚蓝海洋食品有限公司购置设备在审核时都已经投入使用,企业符合补助对象,申请补助金额346800.00元,由于部分设备型号、参数不符合补贴要求,建议补助金额98550.00元。
二、海南好家园渔业有限公司购置设备在审核时都已经投入使用,企业申请补助金额267744元,由于企业不符合补助对象且购置设备型号、参数不符合补贴要求,建议不对该企业进行设备补助。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局将按审核验收结果拨付海南蔚蓝海洋食品有限公司购置设备补贴资金元98550.00元。
联系人:王先生 68723626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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