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智慧医疗数字赋能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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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04
发布于
甘肃酒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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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智慧医疗数字赋能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QZFCG-2026-0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智慧医疗数字赋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澄清原因:

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关服务内容获取方式、财务证明材料要求及分支机构投标资格等事项澄清,以利于潜在供应商准确理解并响应。

澄清内容:

㈠关于招标文件中服务内容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各包的服务内容(完整详细清单)全部存放于后缀为“Zbjy”格式文件的“附件”中,请投标人按以下步骤获取:1.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对应标包的招标文件压缩包;2.解压后,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后缀为“Zbjy”的文件;3.在工具界面中点击“附件”菜单项,即可下载该标包的完整服务内容。投标人应以上述附件内容为准编制投标文件,PDF版招标文件仅提供服务内容的结构说明。

㈡关于财务审计报告年份的说明

原招标公告要求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但前附表要求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现澄清为:以前附表为准。

㈢关于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的资格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财政部国库司关于“特殊行业分支机构投标资格”的公开答复精神,明确如下:1.允许以下特殊行业的分公司以自身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2.具体要求:分公司须提供:⑴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⑵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⑶同一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⑷分公司可使用总公司的资质、业绩、设备和人员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及评分,但须提供隶属关系证明及互认材料清单。3.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在分公司中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若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为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本澄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澄清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金塔路13号

联系人:杨超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22号紫瑞苑附属2号楼2-1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娟、王丽萍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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