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效果评估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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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效果评估已经由穗增发改投批[2024]44号(项目代码:2401-44*开通会员可解锁*-88717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效果评估

  2.2 建设地点: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储备地块。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1)项目规模:项目位于永宁街岗丰村储备地块,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挖运处置地块内原回填固体废物,整治范围占地面积约97440.31平方米(折合约146.16亩),预估清理量约205122.05立方米,具体以实际清挖数量为准。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业主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开展本项目的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编制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方案、提供技术咨询、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统筹配合处置项目验收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项目修复效果现场采样、检测分析、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等各项工作。

  (2)负责编写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方案,负责效果评估相关工作的评审、报审、报批(如有)。

  (3)根据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有关要求,对本地块的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情况、二次污染控制情况、环保/监测措施落实情况、治理与修复范围与工程量核定、现场遗留污染识别及处理等,进行达标验收。

  (4)参考《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全过程现场采样、记录、质控及实验室分析,并保存完整的资料,及时出具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对其负责。

  (5)结合治理与修复项目的完成情况,在符合效果评估技术方案要求后收集项目验收材料,包括施工竣工报告、环境监理报告、工程监理报告等,编制《固体废物清理处置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业主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2.5服务期限

  效果评估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治理与修复工作、并通过业主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完成移交(含资料移交)、项目结算以及保修期满之日止。

  2.6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综合单价都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综合单价超过综合单价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认定证书。

  3.4 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环境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5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8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11月14日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 年 11月14日00时00分至2025 年12月4日10 时00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2.1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4日10时00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道荔香街31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12月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45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1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道荔香街3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

  联系人:陆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道荔香街31号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doc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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