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比选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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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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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比选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44:05

*开通会员可解锁*,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 14破申 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都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件交由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审理。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川 1402 破 3 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唯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四川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因尚都公司破产案件复杂且涉及诉讼案件,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需选聘具有专业团队的律师事务所,负责诉讼程序及专业法律事务处理工作。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现就比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尚都公司基本情况

四川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代表人为龙建春,注册资本为8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开通会员可解锁*060521,注册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北一段211号,登记机关: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坡分局,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按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

1.根据管理人的需求,为清算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响应回复,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应当确保2小时内参会。

2.根据管理人的需求,配合进行债权审查确认工作,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

3.协助管理人依法依规进行资产调查梳理,并进行债务人财产的识别;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诉、应诉、仲裁等;

5.其他需要配合管理人开展的工作。

三 、申报条件

1.具备四川省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有效执业许可证,具有20名以上的专职律师;

2.申报机构具备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工作经验,担任过房地产破产案件的管理人或者为管理人提供过专业法律服务;

3. 申报机构及委派人员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其他关系;

4.参选律师事务所须保证案件办理期间随时有至少2名相对固定律师常驻眉山参与案件办理。

四 、申报资料

(一)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

1.法律服务机构比选报名表

2.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执业资质证书以及专职律师证书。

(二)承诺书至少应包括:

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工作中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

3.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各类案件诉讼及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其他关系。

申报机构以及指派从事本项目工作过的律师承办破产案件工作的经验与业绩;

(四)报价方案及费用支付

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本次法律服务根据代理诉讼案件情况,按照以下标准下浮报价: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8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按照6%计算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按照5.5%计算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按照5%计算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照4%计算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3%计算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计算。

2.费用支付:鉴于本案系破产清算案件,法律服务费用待资产处置变现后,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报请人民法院同意后作为破产费用优先支付。

五 、评定方式

1.参与比选的申报机构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纸质资料一份、电子资料一份。纸质资料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现场提交,电子资料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2.管理人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以报价最低的报名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报价略高于最低价的作为备选单位。 若申报机构不足三家,管理人依然将以最低价为中标条件选定法律服务机构;若仅有一家报名,则直接确定该报名的申报机构为中选机构。比选结果将在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予以发布。 评标结束后所有参与比选的资料均不退还,亦不对未中标机构发送任何通知、做任何解释、说明。参与比选的机构对于管理人确定中标人、不退还资料等不得提出异议。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接收地址

报名截止时间:截止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

联系人:周艳梅 邮箱:2141966641qq.com (报名资料指定提交邮箱)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140号(乐山商业银行旁)

四川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报名表

附 件 :

四川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法律服务机构比选报名表

机构名称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负 责人)

注 册 资 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员工人数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相关专业资质

保密承诺

本单位作为四川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比选法律服务机构的报名人,慎重承诺:本单位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于从管理人处获得的关于四川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破产清算期间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承担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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