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裕丰食品: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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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03
发布于
山东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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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

832472 证券简称:裕丰食品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

2026 年 2 月 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

2026 年 1 月 2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收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起

诉状及原告证据目录和材料。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攀蟾国学文化传播(梅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昌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淦基

公告编号:2026-003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4 年 12 月 5 日,原告(出借人)与被告(借款人)签订《公司借款协议》,

约定原告向被告出借人民币

3,5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2024 年 12 月 5 日至 2025

12 月 4 日,借款用途为日常经营,借款利率为零利息。协议第八条第 4 款约

定如被告未按约返还本金,应自收到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

1%计付利息。原告通

过银行转账分批支付借款,被告已确认收讫。借款期限届满,被告未还款,已构

成违约,应支付相应利息及律师费等。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3,500,000 元(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

整)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 2024 年 12 月 5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的利息

420000 元(3500000×1%×12=420000 元,2025 年 12 月 5 日至实际清偿日止,

以借款本金

3,500,000 元基数,按月利率 1%的标准另行计付逾期利息);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100000 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诉讼保全保险费等)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收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传票,本案定于 2026

3 月 11 日开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诉讼

事项,保障公司正常开展各项经营业务。

公告编号:2026-003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不动产产生一定影响,原告就诉求金额申请了财产保全,公

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

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财产保全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6-001)。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

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

《民事起诉状》

(二)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传票》

(三)

《应诉通知书》

2026)粤 1402 民初 443 号】

(四)

《证据目录及材料》

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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