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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124
证券代码:
874572 证券简称:普昂医疗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普
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昂(杭
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事项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投
资者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对于《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查,鉴于各位董事已充分知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开时间
和审议事项,为尽快完成对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的审议,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
提前通知期限,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tmp/5d070205-df2f-4671-88ec-707673b00189-html.html公告编号:
2025-124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华俐、裘娟萍、谢诗蕾
2025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