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
874908 证券简称:德同兴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德同兴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任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收到董事刘黎黎女士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
份
3,868,836 股(包括间接持股),占公司股本的 6.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
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收到董事魏发均 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
份
2,238,000 股(包括间接持股),占公司股本的 3.7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
后继续担任副经理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收到董事周云发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
份
600,000 股(包括间接持股),占公司股本的 1.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
继续担任副经理职务。
(二)辞任原因
为积极响应《公司法》中关于符合一定条件下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的相关
要求,同时积极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
<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期安排》中关于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安排,公司计划对董事会成员构成进行
适当调整。
为配合公司组织架构及工作安排调整,刘黎黎女士、魏发均先生、周云发先生主动
申请辞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刘黎黎女士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魏发
均先生、周云发先生辞任后仍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告编号:2025-027
二、上述人员的辞任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本次董事辞任系根据《公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
以及《关于新
<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 知》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需要进行的调整,
有助于公
司治理机制的完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刘黎黎女士的《辞任报告》;
2、周云发先生的《辞任报告》;
3、魏发均先生的《辞任报告》;
4、《深圳市德同兴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德同兴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