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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
875008 证券简称:帝盛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福建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25 年 12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2025 年 12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潘行平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34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 京 证券交易 所 上 市募集 资 金投资 项 目 及可行 性的公告》( 公告编 号:
2025-008)。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施放、梁伟亮、李肖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1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施放、梁伟亮、李肖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辅导备案申报板块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情况、业务特点及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并与辅导机
公告编号:2025-034
构充分沟通,公司拟将上市辅导备案板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变更为北京证券
交易所,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辅导备案变更相关事宜。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施放、梁伟亮、李肖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11)。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施放、梁伟亮、李肖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3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13)。
2.回避表决情况: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周文控制的企业,帝盛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市欣友唯化工有限公
司、广州帝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欧洲帝盛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本议案涉
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施放、梁伟亮、李肖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5-014)。
2.回避表决情况: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的股东周文控制的企业,帝盛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市欣友唯化工有限公
司、广州帝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欧洲帝盛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本议案涉
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施放、梁伟亮、李肖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汇率与利率波
动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及经营业绩稳定,特提请制订《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
制度》
。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5-01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4
(公告编号:
2025-016)。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拟选举潘行平先生、徐加兵先生、熊伟先生、翁富建
先生、潘玥颖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经公司股东会选举的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施放、梁伟亮、李肖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5-034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拟选举施放先生、梁伟亮先生、李肖华先生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经公司股东会选举的 5 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施放、梁伟亮、李肖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战略委员会的运作机制,更好地履行战略
委员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将第二章第三
条由“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修改为“战
略委员会由五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
2025-018)。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3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福建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
提议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42,076,600)股(含本数,
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
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6,311,400 股(含本数),并在招股文件和发行公告中披
露。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8,388,000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京证券交
易所核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
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告编号:2025-034
(4)定价方式:
通 过 √ 发 行 人 和 主承销 商 自 主 协 商 直 接定价 √ 合 格 投 资者 网上 竞 价
√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
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
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用于帝盛科技光稳定剂生产基
地扩建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帝盛科技光稳定剂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37,492.73
30,000.00
2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7,492.73
40,000.00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或者自
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求以自有
或者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
资金,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超过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超出部分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
照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公告编号:2025-034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
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将遵守《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限售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
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发行程序的,则本次发行
及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之日。
(11)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需通过公司股东会的
审议,并获得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本次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需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查同
意,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行,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施放、梁伟亮、李肖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公告
编号:
2025-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5-034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施放、梁伟亮、李肖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
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5,396.55 万元和 6,992.65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9.80%和 10.88%,
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福建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福建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福建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福建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5-034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