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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4-020证券代码:873340 证券简称:毅圣消防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山西毅圣数智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
首席合伙人:李秀峰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4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2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9,450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546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05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公告编号:2024-020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C-38 | 制造业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0万元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万元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0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郝玲梅,注册会计师,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曾参与山西亚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年报审计、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审计、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殷令龙,拥有3年审计经验,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曾参与北京万泰中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楼敏,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二十余年,负责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股转挂牌公司,具备相应执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1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万元。
上期(2023)审计收费1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需投入的审计及工时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告编号:2024-020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6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4-020《山西毅圣数智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山西毅圣数智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