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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6-004
证券代码:874347 证券简称:泓毅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别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6 年发生金
额
2025 年与关联方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634,000,000
176,472,369 作较为充分的预计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3,333,000,000
2,460,445,090 作较为充分的预计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
租赁等
372,000,000
42,169,528 作较为充分的预计
合计
-
4,339,000,000
2,679,086,987
-
注
1:上表中 2025 年数据不含净额法抵消金额 165,930,321.10 元;
2:上表中 2025 年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2026 年数据为预计关联发生金额,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
测或业绩承诺。
(二) 基本情况
1、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的预计
公告编号:
2026-004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万元)
1
芜湖投控体系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合营、联营企业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3,000
2
奇瑞体系企业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董事任职的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比照关联方披露的公司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45,000
3
芜湖福瑞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奇瑞体系企业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15,000
4
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奇瑞集团参股企业,根据谨慎性原则比照为关联方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400
合计
63,400
2、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预计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万元)
1
芜湖投控体系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合营、联营企业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1,000
2
奇瑞体系企业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董事任职的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比照关联方披露的公司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330,000
3
芜湖杰诺瑞汽车电器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联营企业、公司高管任董事的公司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200
4
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高管任董事的公司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500
5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原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1,500
6
芜湖达敖汽车智能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100
合计
333,300
公告编号:
2026-004
3、其他关联交易的预计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万元)
1
芜湖投控体系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合营、联营企业
租赁
1,000
2 奇瑞体系企业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董事任职的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比照关联方披露的公司
租赁
1,000
3
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奇瑞集团参股企业,根据谨慎性原则比照为关联方
租赁
200
4
芜湖福瑞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奇瑞体系企业
其他
35,000
合计
37,200
注:1、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芜湖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奇
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奇瑞科技)直接持有公司 37.73%股份(通过芜湖瑞智联能科技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0.97%股份)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奇瑞股份)直接持
有奇瑞科技 100%股权;芜湖投控持有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奇瑞控股)
、奇瑞股
份部分股权;公司董事王津华先生担任奇瑞控股和奇瑞股份的董事。
2、芜湖投控体系企业,主要包括芜湖投控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营与联营企业(包括其子公司,不含奇瑞体系企业)
,
包括已设立企业和新设立、纳入企业;如有既属于本类别的又存在公司与芜湖投控的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则该企业归入本类别。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况的也归属该类。
3、奇瑞体系企业,主要包括奇瑞控股、奇瑞股份,及其下属控制企业、合营企业
(包括其子公司)
,包括已设立企业和新设立、纳入企业;如有既属于本类别的又存在
公司与芜湖投控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则该企业归入本类别。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
述情况的也归属该类。
4、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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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04
际情况在同一体系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
剂)
,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等
规定,同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董事王津华、伍运飞、陆大鸿、唐广、何自富在本
议案中构成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需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时委员唐广进行了回避
表决。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遵循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
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
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签署相关
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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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交易
遵循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各项业务稳定、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