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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27
证券代码:
874686 证券简称:华景能源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江苏华景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江苏华景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定向
发行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签订的股份认购相关合同对合同主体、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认购方式、支付方式、限售期、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发行终止后的
退款及补偿安排、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内容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股份认购合同合法有效。
3、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拟与主办券商、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文
件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中协议范本的基本
要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用途变更、使用管理、
监督及责任追究均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
公告编号:
2025-027
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华景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