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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36399 证券简称:汇春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且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公司拟计划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包括不限于在二级
市场购买股票、参与战略配售等。本次所用资金额度预计不超过 6,00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重组办法”):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本次利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市场投资,
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1.35%,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17.64%,因此,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投资活动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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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5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表决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
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公司拟计划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包括不限于在二级市场
购买股票、参与战略配售等。本次所用资金额度预计不超过 6,000 万元。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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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投资,可以
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
大化。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金融市场风险:公司在证券投资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
行业周期、市场波动、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
(2)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当进行
投资,其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但也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