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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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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73524
证券简称:金戈新材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
文件,听取相关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自我评价
报告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
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
行,有效地防范了经营风险。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
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能够证明公司治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善,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健
全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
《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
20251-6 月财务
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
./tmp/42faa3ae-7cbb-4002-a1a1-e06c7290e31a-html.html公告编号:
202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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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相关情况,符合相
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徐悦、李治全、黄泽涛、叶贵明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