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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174
证券代码:874508 证券简称:天健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了相关情况,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修订后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能更加有效稳定公司上市后股票价
格,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
案。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和智、农晓东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