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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
832088 证券简称:鑫鑫农贷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苏州市姑苏区鑫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
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并依法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
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由董事长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面向“三农”发放贷
第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面向“三农”发放贷
公告编号:2026-005
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
务代理以及其他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无。
款、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其他业
务。
一般经营项目:无。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
行修改。
三、备查文件
(一)《苏州市姑苏区鑫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决议》
苏州市姑苏区鑫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