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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4665 证券简称:宏伟供应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吕宏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吕宏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吕宏伟先生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总经理聘
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对上述议案表示一致认可。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李晓庆、刘卷伟为公司副总经理,拟聘任朱振
扬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经审阅前述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李晓庆女士、刘卷伟先生和朱振扬先生均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副总经理聘任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对上述议案表示一致认可。
三、关于聘任王东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东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经审阅王
东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王东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聘任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04
综上,我们对上述议案表示一致认可。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范霁红、闵诗阳、赵成锋
2026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