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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6-003
证券代码:873444 证券简称:万泰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
。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在全国中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7)
、2025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回购
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
》
(公告编号:2025-070)
、2025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回购股
份方案公告(更正后)
(修订稿)
》
(公告编号:2025-074)
。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次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要约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
次回购价格为 4.00 元/股。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9,828,93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10%。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39,315,724.00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
公告编号:
2026-003
际回购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实施期限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要约期限自要约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日。
如果触发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或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
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
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预受股份数量 8,326,081 股,已回购股份数量 8,326,081 股,占总股本比例
8.47099%,占拟回购总数量比例 84.70993%,回购资金总额 33,321,309.20 元。
要约回购期间,公司不涉及权益分派事项。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
。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在全国中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7)
、2025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回购
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
》
(公告编号:2025-070)
、2025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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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03
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71)、2025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
(修订稿)
》
(公告编号:2025-074)
。
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78)
。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79)
。
202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80)
。
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81)
。
2026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受要约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1)
。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一) 回购期间卖出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回购期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本次回购的股份未来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后续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相关业务规则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如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无法完成股份划转,
将于上述期限届满前依法注销。
公告编号:
2026-003
七、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要约回购业务证券过户确认书》
。
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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