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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6-003
证券代码:833707 证券简称:精华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别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6 年
发生金额
(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
额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购 买 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1.向宁波精成车业有限公司采购马达预计8000 万元; 2.向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采购产品预计 3000 万元;
11000 万元
4936.94 万元 新 增向宁波 精成汽 车
智 控系统有 限公司 采购产品预计 3000 万元;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1.向宁波精成车业有限公司销售 PCBA 等产品产生的收入预计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2.向近江远景(湖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高度阀等产品产生的收入预计为人民币100 万元。
10100 万元
6921.20 万元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
公告编号:
2026-003
其他
向宁波市鄞州康邦成烹饪技术交流工作室(个体工商户)采购餐饮服务
80 万元
13.59 万元 2025 年 6 月开业经营
合计
-
21180 万元
11871.73 万元
-
(二)
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宁波精成车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茶亭庵村
法定代表人:康明章
注册资本:1150 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五金件、冲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针织品、服装、服
饰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建筑装潢材料、文体用品、工艺品、百货
的销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晴持有宁波精成车业有限公司
20%的股份,并任该公司总经理。康晴的父亲康明章持有宁波精成车业有限公司 65%
的股份,并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
2、关联方名称:近江远景(湖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东风路 35 号创新创业中心 8 号厂房一楼
法定代表人:李永新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机及其
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
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
营业制造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李永新控股的陕西近江远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公告编号:
2026-003
100%股份,李永新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关联方名称: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科技园区东一路
法定代表人:康明章
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
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软件开发;五金产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
造;塑料制品销售;电机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
件、零部件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晴持有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
有限公司 40%的股份,并任该公司总经理。康晴的父亲康明章持有宁波精成汽车智
控系统有限公司 60%的股份,并任该公司的董事。公司的股东、董事吴辉华任该公
司的监事。
4. 关联方名称:宁波市鄞州康成烹饪技术交流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文华路 100 号 3 楼
经营者:史妃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家政服务;专业设计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告编号:
2026-003
关联关系:经营者史妃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晴的配偶。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6 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康晴、吴辉华、李永新回避表决,实际具有表决权
的董事人数为 2 人。经董事会投票表决,议案审议通过,并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
依据。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业务开展
的需要,签署相关销售、采购等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所需,是合理
和必要的。
公告编号:
2026-003
六、
备查文件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