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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90
证券代码:874496 证券简称:贝昂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苏州贝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以及《苏州贝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贝昂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负责的原则,经过审慎调查、核实,对公司2025年第
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就所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李鸿强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职工代表董事职位的任职
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李鸿强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第一届现任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职期限自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苏州贝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俞雪华、周少华、高晓光
2025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