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32754 证券简称:商安信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商安信(上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6 月 30 日,商安信(上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 相 关 议 案 。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16)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5-017)
、
《关于公
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8)
。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在公示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不少于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提出意见。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0)和《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5-021)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反馈意见,为更加完整、及
时、准确披露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公司对《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
》进行修订,并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
公告编号:2025-042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
(公告编号:2025-034)
、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公告
编号:2025-035)
、
《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说明公告》
(公告编
号:2025-036)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8)
和《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
2025-039)
。
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主办券商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具了核查
意见。详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
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安信(上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意见》
。
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关于与股权激励对象签署<2025 年股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
编号:2025-040)
。
二、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共 3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标
的股票来源方式为回购本公司股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不超过 700,000 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
币普通股。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本激励计划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经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
程序。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 元/股。
公告编号:2025-042
三、 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情况
(一)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基本情况
1. 授予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
2. 授予价格:3 元/股
3. 授予对象类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 □其他
4. 拟授予人数:3 人
5. 拟授予数量:700,000 股
6.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 √回购本公司股票 □股东自愿赠与
□其他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登
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后不存在已实施完毕的权益分派等事项,无需对
授予价格、拟授予数量作出调整。
(二) 拟授予明细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授予数量
(股)
占授予总量的
比例(%)
占授予前总股
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姚翔
董 事 、 运
营总监
293,000
41.86%
0.42%
2
杨晔
副总经理
293,000
41.86%
0.42%
3
龚星
财 务 负 责
人
114,000
16.29%
0.16%
合计
700,000
100%
1.01%
上述名单中,无单独或合计持有挂牌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 拟授予情况与已通过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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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益分派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与已通过股东会审议
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 解除限售要求
(一) 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 36 个月,
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
具体限售期限及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次解除限售
自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登 记 完
成之日起 12 个月
自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登 记 完
成之日起 12 个月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起 至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登 记
完成之日起 24 个
月 内 的 最 后 一 个
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次解除限售
自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登 记 完
成之日起 24 个月
自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登 记 完
成之日起 24 个月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起 至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登 记
完成之日起 36 个
月 内 的 最 后 一 个
交易日当日止
50%
(二) 解除限售条件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告编号:2025-042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次解除限售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但未达到 5%,则第一个
解限售期的解限售比例的 60%可解除限售; (2)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5%,但未达到 7%,则第一个解限售
期的解限售比例的 80%可解除限售;
(3)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7%,则第一个解限售期的解限售比例的
100%可解除限售。
第二次解除限售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但未达到 5%,则第二个
解限售期的解限售比例的 60%可解除限售; (2)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5%,但未达到 7%,则第二个解限售
期的解限售比例的 80%可解除限售;
(3)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7%,则第二个解限售期的解限售比例的
100%可解除限售。
注 1:公司业绩指标对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均适用。
注 2:前述公司业绩指标中的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
报表数据。
注 3:上述业绩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权激励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个人业绩指标。
序号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1
激励对象在有效期内须持续在岗
公告编号:2025-042
2
激励对象不存在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给公司造
成严重消极影响,受到公司处分的情形
3
激励对象无自行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4
公司业绩指标对应考核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合格的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不合格解除限售比例为 0%
激励对象个人业绩指标的第 4 项,对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行
政部门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得分组织实施,考核期与公司业绩目标考核对应的
年度相同。考核期个人绩效分值在 60 分以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
。
每个解限售期内,若公司业绩目标达成,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
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若公司未满足上
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对应期间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回购注销。
五、 缴款安排
(一) 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2025 年 11 月 15 日
缴款截止日:2025 年 11 月 23 日
(二) 缴款账户
账户名称:商安信(上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分行
账号:7*开通会员可解锁*0687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邱玮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凯旋北路 1188 号 B 栋 1101 室
公告编号:2025-042
六、 本次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有效的市场参考价为1.32元/股,而授予价格为3.00元
/股,按此测算,本激励计划不构成股份支付,公司无需确认相关成本费用:
单位:元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5年度
2026年度
2027年度
0.00
0.00
0.00
0.00
因此,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的
实施对有效期内公司各期费用、利润等无影响。
七、 备查文件
1、
《商安信(上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商安信(上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商安信(上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
《商安信(上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
《商安信(上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商安信(上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