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天健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
2026-03-13
发布于
江苏苏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4508 证券简称:天健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了相关情况,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

公告编号:2026-004

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一致同意该议案。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和智、农晓东

2026 年 3 月 13 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