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三科股份: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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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26
证券代码:873217 证券简称:三科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浙江三科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应当
经股东会决议;故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资
本回报率,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
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实现维护公司市场形象、维护投资者利益的
目的。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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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6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
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5.5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
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
易均价为10.05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本次回购价格合理性分析如下:
1、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前60个交易日,共有两次
成交记录,分别是*开通会员可解锁*(成交均价9元/股,成交量100股)、*开通会员可解锁*(成交
均价10.63元/股,成交量180股),上述两次交易均价为10.05元/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价格(15.5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
均价的200%。
2、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
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经审计)
、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经审计)、2025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及2025年6
月30日,公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2.32元、2.80元、2.94元;本次
股份回购价格高于上述公开披露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公司股票发行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进行过1次股票定向发行,*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股票定向发行
说明书,具体情况如下:定向发行价为21.96元/股,发行数量为93万股,新增股份挂牌
转让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自上次发行后共进行3次权益分派,具体为: 2023年5
月每10股派发6元现金同时每10股转增8股、*开通会员可解锁*份每10股派发3元现金、2025年5
月份每10股派发4元现金。考虑权益分派后的发行价为10.9元/股。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为 15.50 元/股,高于考虑权益分派后的前次发行价。
根据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5 年 1-6 月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
0.49 元,较比上年同期 0.27 元增长 81.48%,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本次回购注销
会减少流通股本,从而提高每股收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对维护公司良好的资
本市场形象,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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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
造(C3831)
。根据 2025 年 8 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行业分类结
果,选取部分同行业可比挂牌公司及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分析: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层级
每股市价
每股收益 每股净资产
市盈率
市净率
832010.NQ 亘古电缆 创新层
7.00
0.60
6.05
11.67
1.16
832292.NQ 曙光电缆 创新层
3.79
0.41
3.55
9.24
1.07
830988.NQ 兴和股份 创新层
5.21
0.66
5.06
7.89
1.03
870382.NQ 浦漕科技 创新层
1.07
0.01
2.06
107.00
0.52
605277.SH 新亚电子 主板
23.74
0.48
4.53
49.46
5.24
603606.SH 东方电缆 主板
54.05
1.47
9.98
36.77
5.42
301310.SZ 鑫宏业
创业板
40.77
0.86
16.77
47.41
2.43
平均值
38.49
2.41
注:每股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均为 2024 年年报数据;计算市盈率与市净率所用每股市价为
2025 年 9 月 2 日收盘价,当日没有收盘价的按最近交易日收盘价。市盈率=每股市价/每股收益,市
净率=每股市价/每股净资产。
上述七家同行业公司市盈率平均值为 38.49,市净率平均值为 2.41。本次回购价格
上限为每股 15.50 元,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分别是 0.65 元、
2.80
元,对应市盈率为 23.85,市净率为 5.54,市盈率处于同行业市盈率之间,市净率略高
于同行业市净率。上述差异系因各同行业公司所处市场流动性、自身财务状况、经营发
展情况不同。
综上所述,本次股份回购定价考虑了二级市场价格、每股净资产、前次发行价格、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15.50 元/股,回购价格上限未超
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议案前 6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200%,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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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
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860,000 股,不超过 1,72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2.02%-4.03%,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
额不超过 26,66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
回购实施期限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
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
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十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
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在集合竞价方式回购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预告,公告拟
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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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
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坚决避免发生“约定交易”
、
“变相定向回
购”等违规情形。
七、
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及用途,如本次回购达到数量上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
况为:
类别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完成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23,207,571
54.40%
23,207,571
54.40%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
份)
19,452,429
45.60%
17,732,429
41.57%
3.回购专户股份
1,720,000
4.03%
——用于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用于减少注册
资本
1,720,000
4.03%
——用于转换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票的公司债券
总计
42,660,000
100.00%
42,660,000
100.00%
如按本次回购数量下限计算,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
类别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完成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23,207,571
54.40%
23,207,571
54.40%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19,452,429
45.60%
18,592,429
43.58%
3.回购专户股份
860,000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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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6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等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860,000
2.02%
——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
总计
42,660,000
100.00%
42,660,000
100.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 2025/8/29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数据为准。
八、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影响
的分析
根 据 公 司 202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326,425,761.11 元,负债总额 200,833,515.20 元,流动资产为 271,485,072.73 元,
流动负债 195,165,323.38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5,592,245.91 元,公
司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61.53%,流动比率为 1.3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 2.94 元。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假设回购上限资金 26,660,000 元全部使用完毕,
按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8.17%、约占流动资
产 9.82%,约占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23%,回购实施完毕且减少注册资本后,
公司资产总额下降至 299,765,761.11 元,资产负债率上升至 67.00%,流动比率下降至
1.2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2.42 元,由此可见,本次回购所需资金对公
司总资产、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影响均较小。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 35,598,191.90 元(可随时动用的货
币 资 金 余 额 为 33,322,863.90 元 ),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16,892,913.07 元 , 合 计
50,215,776.97 元。公司可动用资金显著高于回购资金上限 26,660,000 元,无需额外
筹集资金即可覆盖回购支出,具备以自有资金实施回购的基础履约能力。
根据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 2025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234,276,266.15 元,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3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914,754.39 元,较比上年同期增长 78.39%;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较好,具备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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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因素。
2025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132,896.83 元,主要系公司非
“6+9”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计入筹资活动影响,扣除此部分影响因素后,公司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为正。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42,037,780.85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余额已回款 97,745,396.24 元,回款率为 68.82% ;公司应收款期后回款情
况良好。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40,523,374.87 元,到期时间基本为 6 个月以内,随时可
在短期债务到期前向银行贴现用于支付。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负债为 195,165,323.38 元。流动负债中主要包
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及其他流动
负债等。其中短期借款余额 112,507,034.99 元(银行短期借款 44,000,000.00 元,信
用证融资 42,000,000.00 元,已贴现未到期应收票据 26,463.604.43 元,期末短期借
款利息 43,430.56 元)
,
短期借款中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应偿还的金额为 42,000,000.00
元。公司有足够的应收款回笼资金可用于偿还短期债务。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860,000 股,不超过 1,720,000 股;本次回购价格不超
过 15.50 元/股(含 15.50 元/股)
,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26,660,000.00 元,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
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
价款(含交易费用)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
积和未分配利润”
。2025 年半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金 额 为 344,120.75 元 、 盈 余 公 积 金 额 为 17,186,452.88 元 , 未 分 配 利 润 金 额
44,849,543.41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金额为 344,120.75
元、盈余公积金额为 17,186,452.88 元,未分配利润金额 40,789,966.86 元,按照本次
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需要冲减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44,120.75 元、盈余公积金额为 17,186,452.88 元,需要冲减未分配利润 7,409,426.37
元。
综上,公司实施本次股份回购预计不会对挂牌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后公司仍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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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九、
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回购股
份注销申请。回购股份注销申请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无异议后,公司将按照中国结算的
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股份注销
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
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方
案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通知情况将按相关规
定予以披露。
十一、
公司最近 12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 12 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十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12 个月内是否存在因交易违规受到全国股转
公司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因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形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因交易违规受到全国股转公司限
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因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形。
十三、
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配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全
权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次回购股份
的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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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6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
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
户及其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
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7、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转授权人士在回购完成后依法办理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
手续;
8、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其他事宜;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四、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
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经过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交易活跃度不足、股票价
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
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相关规
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由于回购区间较长,敬请市场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发布的各类公告,了解
相关事项及风险。
回购期间内如公司发生上述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依
法依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五、
备查文件
《浙江三科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三科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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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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