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海唐新媒: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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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7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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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34687 证券简称:海唐新媒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海唐新媒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北京海唐新媒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对外投资管理,降低对外投资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简称“

《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

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条

下款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

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动产、经营

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长期、短期债

券、委托理财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公司开展对

外投资应当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财务状况、投资收益与风险等,

并以合理谨慎为基本原则,避免过度激进投资可能带来的潜在流动性风险和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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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57

损失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达到“公司发生的交易”

所规定的标准后,应当履行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程序,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

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投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还应当适用“关联交易行为”

标准履行审议程序。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的,由公司总经理决策。

第五条

对外投资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

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

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同一类别且方向相反的交易时,应当按

照其中单向金额适用。

第七条

公司发生股权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

股权所对应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

前述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

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

第八条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导

致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应当视为出售股权资产,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相

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

公司部分放弃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未导

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是公司持股比例下降,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

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

公司对下属非公司制主体放弃或部分放弃收益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九条

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

则适用。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

已经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海唐新媒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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