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公告编号:
2026-003
证券代码:874473 证券简称:八桂种苗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6 年
发生金额
(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
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基因费、育苗人工费、新品种授权费、肥料费、水电费、网络费、公共管理费、其他等
13,026,300
7,351,222.09
本期根据公司经营计划进行预计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苗木收入、造林服务、轻基质杯等
80,806,700
77,909,044.13
本期根据公司经营计划进行预计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
租赁(土地、房屋等)
8,751,500
6,632,603.75
无
合计
-
102,584,500
91,892,869.97
-
注:
公司
2025 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 2025 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二) 基本情况
1.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东门林场
公司控股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博白林场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六万林场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告编号:
2026-0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黄冕林场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广西东盛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东门林场持有其 100%股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大桂山林场
公司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
公司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派阳山林场
公司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七坡林场
公司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三门江林场
公司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维都林场
公司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
公司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 公司股东 广东肇鼎储备林投资有限公司
区林业局控制企业
广西博林纵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区林业局控制企业
广西国控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区林业局控制企业
广西华沃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区林业局控制企业
广西鹿鼎林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区林业局控制企业
广西盛联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区林业局控制企业
南宁龙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区林业局控制企业
贺州市永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区林业局控制企业
2. 比照关联方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与公司存在特殊关系且预计与公司
存在交易的企业情况
比照关联方名称
比照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大桂山林场
本公司持股 5%以下的参股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
本公司持股 5%以下的参股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派阳山林场
本公司持股 5%以下的参股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三门江林场
本公司持股 5%以下的参股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维都林场
本公司持股 5%以下的参股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
本公司持股 5%以下的参股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
本公司持股 5%以下的参股股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验林场
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 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告编号:
2026-003
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广西百色市国控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西北部湾华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西凤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西国控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西贺州市桂东饮料有限公司
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西派阳山森林公园有限责任公司 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
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1 月 23 日、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
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叶家义因在控股股东广
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东门林场任职,徐兰、何江均在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成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
会审议该议案时,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徐兰回避表决。董事会
审议该议案时,叶家义、徐兰、何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詹
定举、王凌晖、韦德洪、卢怡 4 人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
意该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该股东会上对本
次关联交易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
2026-003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
商业行为,遵循公平、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为关联交易收
到影响。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
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
六、 备查文件
1.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与风控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编号:
2026-003
4.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