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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128
证券代码:
873989
证券简称:中达新材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浙江中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
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讨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该审计机构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
要求。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及相关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
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新
<公司法> 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
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内部治
公告编号:
2025-128
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相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新
<公司法> 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
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修订相关公司内治理制度,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内容
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等情况,未发现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
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等情况,未发现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的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波、张雯卿、孙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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