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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33830 证券简称:蓝宝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
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北京东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东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0 月 1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7、9 号 1 幢 11 层 11-1
首席合伙人:崔军胜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11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
:9,909.83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
:9,121.54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
:174.34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公告编号:2026-001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无
无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L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C
制造业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74.34 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20.85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已计提职业风险金,未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0 万元
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北京东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公告编号:2026-00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吕瑞青女士,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15 年开始从事证券审计,202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3 家。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迦美女士,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
年开始从事证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菲女士,202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1 年
开始从事证券审计,202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
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
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审计收费 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8 万元。
上期(2024)审计收费 9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9 万元。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告编号:2026-001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北京中名国成会计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均进行沟通,前、后
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
:
聘请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01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