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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0899 证券简称:丰华轮胎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无锡丰华智慧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一、
基本情况
考虑到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划及所处行业当前状况,结合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求,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公司日常经
营运作不受影响,并将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积极推动企业可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的议案》、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6-009
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
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审议公司终止挂牌事项股
东会的股东和虽出席该次股东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
施,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股份回购,保障合法退出权利,确
保措施公平、合理、可执行。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大会但
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
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
人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股东或者参加该次股东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或寄送书面申请
公告编号:2026-009
材料,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
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
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异议股东知悉
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
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
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
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
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
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孰高为依
据。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
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异议股东知悉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
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公司股票,其交易
公告编号:2026-009
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30 日内,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
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
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2、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
股份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要
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并署明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3)异议股东交易公
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或投资款支付凭证复印件
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
公章)
。
3、若异议股东未在接受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指定方式提出
回购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回购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七)
回购履行期限
回购履行期限针对在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供完整股
份回购申请材料的回购对象,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公告编号:2026-009
(八)
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
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小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fenghua20081230@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五一园区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
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回购股份事项具有一定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
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四、
备查文件
《无锡丰华智慧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无锡丰华智慧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