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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430377 证券简称:海格物流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关于拟申请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尚需提
交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和已参加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
相关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
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承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或参加临时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
公告编号:2026-010
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书面提出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公司股东发生诉讼、
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
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前述
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7、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
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以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明显偏
离市场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关联股东之间的大宗交易)等投机行为取得的公司股
票,在此期间取得股份不符合上述回购对象需满足的条件不能成为异议股东,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此期间取得股份不承担回购义务。
此外,对于不符合上述异议股东条件但有意向转让股份的其他股东,可与公
司协商签署股份回购协议。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实际控制人指定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
未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
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
份数量为准。
公告编号:2026-010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初始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
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二者孰高为准。但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
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的参考价格。
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
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
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
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
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方式交付至公司。
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
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
人签字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
(3)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或投资款支
付凭证复印件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
部公章);若异议股东未在接受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指定方式提出回购申请
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回购申请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七)
回购履行期限
回购义务人应在异议股东提交回购申请后,挂牌公司终止挂牌后的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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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完成股份回购(发生争议导致诉讼除外)。
(八)
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有关的
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积虎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ir@hercules-logisti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明珠大道与深盐路交汇处西南侧海格云链
大楼 1 号楼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
的情形。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
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四、 备查文件
(一) 经全体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相关资料;
(二)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