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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58
证券代码:874040 证券简称:明佳环保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佳环保”
)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要约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回
购股份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8)
。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次回购的目的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方式为
要约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为每股 6.00 元,回购股份总数量不超过 3,000,000 股,
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00 元。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 2025 年 11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止。回购期间内,公司未发生因权益分派导致的回购价格、数量的调整情
况。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预受股份数量 823,190 股,已回购股份数量 823,190 股,
占总股本比例 1.45%,
占拟回购总数量比例 27.44%,回购资金总额 4,939,140.00 元(不含税费、手续费)。
在回购期间,不涉及公司权益分派事项。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告编号:2025-058
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4)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
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8)
。
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5-050)
。
2025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
编号:2025-051)
。
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
告》
(公告编号:2025-052)
。
2025 年 1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53)
。
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54)
。
202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55)
。
202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56)
。
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受要约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7)
。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一) 回购期间卖出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回购期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
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告编号:2025-058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回购股
份注销申请,以及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回购股份注销申请经全
国股转公司审查无异议后,公司将按照中国结算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回购
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并按有关规定办
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七、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要约回购业务证券过户确认书》
。
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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