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瑞尔竞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变更
发布时间:
2025-09-16
发布于
北京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公告编号:2025-062
证券代码:
874327 证券简称:瑞尔竞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
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1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治理水平,规
范公司董事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
)
、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机制,并定期或者不定期
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下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tmp/7afb966d-65ee-4f0f-b76d-aa9c943f702b-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62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由召集人于
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临时会议由召集人于会议召开三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方式和时限
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会议议案;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独立董事充
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同意,也可以通过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通过。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书面表决以及通讯表决等方式。
第三章
会议的职责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tmp/7afb966d-65ee-4f0f-b76d-aa9c943f702b-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62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
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除本制度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可以
根据需要召开专门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讨论: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
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以募
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等;
(六)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八)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九)董事会因故无法对定期报告形成决议;
(十)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十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在董事会设置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由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第四章
会议记录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应当对会
议记录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tmp/7afb966d-65ee-4f0f-b76d-aa9c943f702b-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62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独立董事的姓名;
(三)审议议案;
(四)表决方式及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
弃权的票数)
。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
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
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
于
10 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或《公司章程》相冲突时,按届时有效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6 日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