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93
证券代码:873886 证券简称:瑞红苏州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公司章程》
、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李昊霖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担
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罚或惩
戒。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李昊霖先生、季昌彬先生、汪寅先生、凌成伟先生、陈
磊先生、李伟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不
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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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93
派出机构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
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罚或
惩戒。公司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
人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季昌彬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罚或惩戒。本议案内容
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四、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同业竞
争,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更好的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本次转让价格以眉山晶瑞
经评估的结果为交易对价,且经交易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下协商确定,
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则斌、黄学贤、占小平
2025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