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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430638 证券简称:景格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景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郑丽雄共同出资设立景知行(上海)数字技
术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 2816 号 1 幢 1 层,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2,000,000 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1,5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75.00%,
郑丽雄出资 5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25.00%。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公司股东唐东平(持股 1.4724%)共同出
资设立上海职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的名
称为准),注册地为上海市嘉定区杭桂路 1211 弄 64 号 3 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0 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1,5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75.00%,唐
东平出资 5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25.0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
“挂
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故公司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6-002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已获此次董事会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
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郑丽雄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唐东平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
关联关系:持有景格科技 1.4724%股份,非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2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景知行(上海)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 2816 号 1 幢 1 层
主营业务: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合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互
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告;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动漫游戏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
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音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或投资
金额
出资比例或持股
比例
实缴金额
上海景格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1,500,000
75%
1,500,000
郑丽雄
现金
500,000
25%
500,000
名称:上海职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杭桂路 1211 弄 64 号 3 层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
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业
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教育咨询服务(不
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数字内容制作服务
(不含出版发行)
;招生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
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
公告编号:2026-002
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智能机器
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电子产品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或投资
金额
出资比例或持股
比例
实缴金额
上海景格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1,500,000
75%
1,500,000
唐东平
现金
500,000
25%
500,000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投资均以现金出资。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署的对外投资协议拟包含如下内容:
2.2 出资方式与股权结构
(1)甲方以货币出资 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持股 75%。乙方以货币
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持股 25%。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6 个月内完成出资实缴到位。
2.3 治理结构
(1)目标公司设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2 名董事,乙方
委派 1 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提名并经目标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会聘任乙方担任总经理,任期三年,全面负责目标公司的运营管
理。总经理的审批权限另行约定。
(3)目标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甲方推荐人选并经目标公司董事会聘
任,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财务负责人应向甲方和乙方双方汇报财务状况。
公告编号:2026-002
3.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目标公司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减资、合并、分立、
解散、年度预算、对外担保等)行使表决权。
(2)有权对目标公司进行财务审计、重大人事任命、合规经营及风险督查。
(3)按约定出资,协助办理目标公司设立手续。
(4)对目标公司提供品牌、平台、渠道等资源支持。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享有股权分红等收益权。
(2)全面负责目标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管理、制定并执行业务发展规划。
(3)按约定出资,负责办理目标公司设立手续。
(4)遵守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不得损害甲方及目标公司利益。
4.1 分红比例
目标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进行分红。用于分红的
利润原则上不超过可供分配利润的 40%,分红方案按各股东实缴出资比例执行。
4.2 特殊情形处理
若目标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但股东会未作
出分红决议,乙方有权书面要求甲方以合理价格收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具体协议以实际签署内容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实现战略性业务增长,构建具有高度自主权的业务单元,鼓励内部创新创业,
同时为充分发挥乙方优势。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投资失败的风险,可能造成投资亏损,影响母公司的利润。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6-002
本次对外投资会激发合伙人的业务发展的积极性,扩展公司的业务方向,给
公司带来业务的增长,有利于公司财务的稳健和利润增长。
六、备查文件
《上海景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上海景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