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美天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
2026-02-10
发布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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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33833

证券简称:美天生物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北美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湖北美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

项。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和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

解候选董事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

相关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征得

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经审查,彭新伟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

任命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处以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

综上,我们同意任命彭新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

资格,具备多年为挂牌公司、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严格遵守

公告编号:2026-008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开展工作,独

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湖北美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丽梦、伍林

2026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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