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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
832047 证券简称:联洋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6 年 1 月 27 日;
原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变更后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3 月 6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证券简称:联
洋新材,证券代码:
832047。
2026 年 1 月 27 日,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持
续督导主办券商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申万宏源”)
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海通”)。
原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自担任主办券商以来,秉承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
持续督导责任,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的
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严格把控、审查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
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合规等提供了各种指导并监督。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申万宏源充分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
协议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聘请国泰海通为承接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并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2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6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与
原主办券商申万宏源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终止协议》,并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与国泰海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
,
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各方生效,由国泰海通承接公司主
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026 年 1 月 27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
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前述协议自无
异议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均建立在三方充分沟
通与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造成任何
风险和不利影响。
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