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2025-047
证券代码:
873670
证券简称
:冠森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等相关资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
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利润分配制度》等治理制度。
我们认为: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济东、常增明、魏强
2025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