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西安西瑞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36915 证券简称:西瑞控制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西安西瑞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不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西安西瑞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安西瑞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决策管理水平,规范重大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
、
《西安西瑞控制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投资、金融资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委托理
财等。
西安西瑞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1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
第四条
公司投资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达到合理
投资收益标准,做到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第二章 授权批准及岗位分工
第五条
对外投资权限
(一)对外投资事项(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二)对外投资事项(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根据股东会或董
事会授权,实施批准的投资方案或处置方案。
第七条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活动实行项目负责制管理,在项目经批准后,
公司成立项目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第八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核投资的审批文件、投资合
同或协议、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
第九条
公司加强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确保投资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第三章 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
第十条
公司投资应编制投资建议书,由公司授权职能部门或人员对投资项
目进行分析论证,并对被投资企业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考察。投资项目如有其他
投资者,应根据情况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或调查。
第十一条
公司应指定职能部门或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投
西安西瑞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1
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对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投资的风险
与收益等做出评价。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责成相关职能部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
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并经评估人员签字后形成评估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投资实行集体决策。总经理应根据投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报告以及评估报告(如有)
,形成投资报告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总经理负责
组织实施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方案。
第十四条
公司对决策过程应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投资或改变集体决定。
第四章 投资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应制定投资实施方案,明确出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及责
任人员等内容。投资实施方案及方案的变更,应当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或其授权人
员审查批准。投资合同的签订,应征询法律顾问或其他专家的意见,并经授权部
门或人员批准后签订。
第十六条
公司不得动用信贷资金买卖流通股票,不得动用股票发行募集资
金买卖流通股票,也不得拆借资金给其他机构买卖流通股票。
第十七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被投资企
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定期组织投资质量分析,核对投资账目,发现异常情
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十八条
公司可根据需求向被投资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或其他管理
人员。
第十九条
公司对派驻被投资企业的人员建立适时报告、业绩考评与轮岗制
度。
第二十条
公司财务部应加强投资收益的控制,投资获取的利息、股息以及
其他收益,均应纳入公司会计核算体系。
第二十一条
公司投资相关资料、权益证书应及时归档。未经授权人员不得
接触相关资料。
第五章 投资处置控制
第二十二条
投资的收回、转让与核销,根据本制度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投
西安西瑞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1
资审批权限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程序。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
准的投资处置,由总经理审议批准。
第二十三条
转让投资价格应由公司职能部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
构进行评估后确定合理的转让价格,并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
核销投资,应取得因被投资企业破产等原因不能收回的法律文
书和证明文件。
第二十五条
对长期不运作的投资项目,公司必须予以清理,核销债权、债
务,撤消有关担保、抵押,公司应将所有账簿、报表、合同、发票等一切法律文
书妥善保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公司建立投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投资业务相关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二)投资业务授权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投资决策情况;
(四)投资执行情况;
(五)投资处置情况;
(六)投资的财务情况。
第二十七条
负责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或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薄弱
环节或问题,应及时报告总经理。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
正和完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于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或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
投资损失的,公司董事会视公司损失、风险大小和情节轻重等情况,决定给予相
关责任人员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个人未按公司规定程序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投资协议草案,
且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前已付诸实际并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相应
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公司相关责任人员怠于行使其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
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违反国家相关刑事法律规定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西安西瑞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1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
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相抵触,应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西安西瑞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