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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4520 证券简称:龙鑫智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3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其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给予了积极的建议和帮助。此次审计机构的续聘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且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包敦峰、吴琦、石一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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