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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143
证券代码:
874157
证券简称:悦龙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16485 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
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5 年 1-9 月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洪民 刘德运 丛川波
202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