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49
1 / 2
证券代码:830821 证券简称:雪郎生物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安徽雪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安徽雪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以非现场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
“《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安徽雪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安徽雪
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以下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水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制定及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制订及修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制度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
./tmp/4365fe11-287d-4c21-b23c-b52cd09dc270-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49
2 / 2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制度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作出的变更,具有合理性
和必要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安徽雪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玮、胡建、张青山
2025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