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36050 证券简称:深蓝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深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
更,由林敏鑫先生变更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使得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由林敏鑫先生变更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使得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更,由林敏鑫先生、洪旭璇女士变更为徐小敏先生、徐铮铮先生,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
人。
二、变更后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
公司名称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13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 8 号
注册资本
84,365.0301 万元
成立日期
1999 年 3 月 10 日
主营业务
围绕“节能、减排、智能、安全”四条产品发
展主线,专注于油、水、气、冷媒间的热交换
器、汽车空调等热管理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的研
发、制造和销售。
法定代表人
徐小敏
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控股股东名称
徐小敏
实际控制人名称
徐小敏、徐铮铮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是
2025 年 11 月 27 日,浙江银轮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轮股
份”、“收购人”)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同意通过协议转
让的方式以现金受让洪旭璇等 20 名
公司股东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深蓝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股
份”、“公司”)2,031.3514 万股
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43.22%,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控
股股东。
(二)自然人
姓名
徐小敏
公告编号:2026-013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不适用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围绕“节能、减排、智能、安全”四条产品发
展主线,专注于油、水、气、冷媒间的热交换
器、汽车空调等热管理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的研
发、制造和销售。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 8 号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徐小敏直
接持有银轮股份 55,615,820 股,通
过宁波正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银轮股份 1,600,000
股,合计持有银轮股份 57,215,820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6.77%。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否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不适用
姓名
徐铮铮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是
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围绕“节能、减排、智能、安全”四条产品发
展主线,专注于油、水、气、冷媒间的热交换
器、汽车空调等热管理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的研
发、制造和销售。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 8 号
公告编号:2026-013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徐铮铮通
过宁波正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银轮股份
30,400,000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3.59%。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否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不适用
三、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银轮股份与洪旭璇等 20 名公司股东及林敏鑫等 3 名核心原始股东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2026 年 1 月 7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通过协议
转让的方式以现金受让洪旭璇等 20 名公司股东合计持有的深蓝股份 2,031.3514 万股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43.22%。
根据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相关各方积极推进
股份转让事项。2026 年 3 月 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股份
转让出具了《关于深蓝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
(股转函〔2026〕370 号)
。
2026 年 3 月 1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洪旭璇等 20
名股东已将持有的深蓝股份 20,313,514 股过户到银轮股份名下,银轮股份现持有深蓝股
份 20,313,514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43.2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收购
人实际控制人徐小敏先生、徐铮铮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将依托银轮股份的资本优势与产业平台,进一步拓宽资本运作渠道,获得更灵活
的发展空间。同时,银轮股份在热管理行业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将深度赋能,助力公司绑
定大客户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实现业务协同发展。银轮股份将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
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保障。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是
公告编号:2026-013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披
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收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5-050)等文件。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是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批
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权益变动
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45、
2025-046) 。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三)限售情况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众公司收购后,收购人成为
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
以任何形式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四)其他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告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动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
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蓝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
让申请的确认函》
公告编号:2026-013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深圳市深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