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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3110 证券简称:山安蓝天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 山西山安蓝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本议 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因此,我 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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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山安蓝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文莉、呼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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