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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150
证券代码:
874671 证券简称:吉宝股份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
正》等相关规定,对已披露的
2024 年、2023 年及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进行更正。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
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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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50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一)公司收购杭州佳飞链条有限公司不构成业务,错误适用企业
合并准则;
(二)公司未计提使用安全生产费;
(三)公司收入成本跨期。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
规定,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4 年、2023 年及 2022 年年度
财务报表和附注。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
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此次差错更正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公开发行并上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
均不低于 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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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50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 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年度
更正前
影响数
更正后
影响比
例
资产总计
609,017,009.94
2,179,837.74
611,196,847.68
0.36%
负债合计
262,130,294.13
22,458.12
262,152,752.25
0.01%
未分配利润
99,993,937.02
-2,918,959.71
97,074,977.31 -2.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324,884,305.37
2,145,000.04
327,029,305.41
0.66%
少数股东权益
22,002,410.44
12,379.58
22,014,790.02
0.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6,886,715.81
2,157,379.62
349,044,095.43
0.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扣非前)
13.56%
-0.76%
12.8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扣非后)
13.04%
-0.75%
12.29%
-
营业收入
357,844,223.53
-1,422,205.23
356,422,018.30 -0.40%
净利润
42,289,750.70
-2,133,463.89
40,156,286.81 -5.04%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非前)
40,874,282.98
-1,972,633.57
38,901,649.41 -4.83%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非后)
39,310,710.72
-1,972,633.57
37,338,077.15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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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损益
1,415,467.72
-160,830.32
1,254,637.40
-11.36
%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年度
更正前
影响数
更正后
影响比
例
资产总计
593,991,805.42
2,875,959.52
596,867,764.94
0.48%
负债合计
295,550,255.25
-15,438.52
295,534,816.73 -0.01%
未分配利润
62,782,555.95
-1,106,605.87
61,675,950.08 -1.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277,894,921.45
2,885,549.13
280,780,470.58
1.04%
少数股东权益
20,546,628.72
5,848.91
20,552,477.63
0.0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8,441,550.17
2,891,398.04
301,332,948.21
0.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扣非前)
22.54%
-1.35%
21.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扣非后)
20.50%
-1.32%
19.18%
-
营业收入
337,222,729.24
-533,078.09
336,689,651.15 -0.16%
净利润
44,926,395.90
-1,983,553.03
42,942,842.87 -4.42%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非前)
42,452,076.41
-1,857,894.66
40,594,181.75 -4.38%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非后)
38,611,267.70
-1,857,894.66
36,753,373.04 -4.81%
少数股东损益
2,474,319.49
-125,658.37
2,348,661.12 -5.08%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年度
更正前
影响数
更正后
影响比
例
资产总计
360,264,822.92
3,575,395.76
363,840,218.68
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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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50
负债合计
196,132,014.46
2,444.67
196,134,459.13
0.00%
未分配利润
25,379,281.51
610,367.16
25,989,648.67
2.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164,132,808.46
3,572,951.09
167,705,759.55
2.18%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4,132,808.46
3,572,951.09
167,705,759.55
2.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扣非前)
31.45%
0.76%
32.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扣非后)
32.05%
0.53%
32.58%
-
营业收入
249,991,485.46
343,985.18
250,335,470.64
0.14%
净利润
46,425,938.29
360,277.29
46,786,215.58
0.78%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非前)
46,425,938.29
360,277.29
46,786,215.58
0.78%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非后)
47,315,643.68
-148.91
47,315,494.77
0.00%
少数股东损益
-
-
-
-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意见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经全面审计:□是 √否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经专项鉴证:√是 □否
专项鉴证保证程度:√合理保证 □有限保证
专项鉴证结论:无保留结论
鉴证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审计委员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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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50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准
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
委员会同意将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根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 2022 年
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相应更正,客观和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信息,不存在财
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
规、合法,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六、备查文件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