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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
873377 证券简称:国新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国新元创(江苏)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
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
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
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
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
公告编号:2026-005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
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9 日、2026 年 1 月 5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34)及《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6-001)。
鉴于工商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公司章程》与公司原披露的变更后的《公
司章程》存在差异,公司调整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措辞,调整内容与公
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三、备查文件
《国新元创(江苏)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国新元创(江苏)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