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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52
1
证券代码:
874720
证券简称:祥晋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浙江祥晋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浙江祥晋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祥晋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事前审查,事前审查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案》
经仔细审阅,我们认为: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
1)聘请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
2)聘请上海市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
3)聘请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祥晋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董化春、张双鹏、董新龙
2025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