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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31442 证券简称:枫林食品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烟台枫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 | (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与关联方烟台枫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与关联方烟台市花生旺食品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与关联方烟台枫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仓库租赁合同》。 | 520,000.00 | 416,819.27 |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预计公司2025年业务规模有所扩大。 |
|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其他 | 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 60,000,000.00 | 32,500,000.00 |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预计公司2025 |
公告编号:2025-006(二)基本情况
| 年业务规模有所扩大。 | ||||
| 合计 | - | 60,520,000.00 | 32,916,819.27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烟台枫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牟平区大窑镇天华大街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颖慧
实际控制人:于录章
注册资本:1850万
主营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塑料包装膜、袋,纸包装制品,干燥剂,除氧剂加工(以上范围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塑料包装膜、袋,纸包装制品,干燥剂,除氧剂批发、零售;企业自有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烟台市牟平花生旺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牟平区水道镇前刘家夼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录章
实际控制人:于录章
注册资本:384万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粮油仓储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3、自然人
姓名:于豪谅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通海路海八街628号
4、自然人
公告编号:2025-006
姓名:于录章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通海路海八街628号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于录章持有烟台枫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4.32%的股份,烟台枫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烟台市牟平花生旺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4.66%股份。
于豪谅直接持有烟台市牟平花生旺食品有限公司61.98%的股份并直接持有本公司30.00%的股份,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录章直接持有本公司3.06%的股份,并任公司董事长,二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3)关联交易内容
在2025年预计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预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与关联方烟台枫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0.00万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与关联方烟台枫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仓库租赁合同》,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0.00万元/年。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与关联方烟台市牟平花生旺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双方约定,本公司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租赁烟台市牟平花生旺食品有限公司坐落于烟台牟平区水道镇刘家夼村和王格庄镇磨山庄村的厂房,租赁建筑面积为38196.77平方米,每年租金为32万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关联方烟台市牟平花生旺食品有限公司、烟台枫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录章、于豪谅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二、 审议情况
(一)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并授权实施》,关联董事于豪谅、于录章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5-006(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系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进行的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与关联方烟台枫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0.00万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与关联方烟台枫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仓库租赁合同》,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0.00万元/年。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与关联方烟台市牟平花生旺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双方约定,本公司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租赁烟台市牟平花生旺食品有限公司坐落于烟台牟平区水道镇刘家夼村和王格庄镇磨山庄村的厂房,租赁建筑面积为38196.77平方米,每年租金为32万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关联方烟台市牟平花生旺食品有限公司、烟台枫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录章、于豪谅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在预计的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均属正常性业务,是合理的、必要的,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
公告编号:2025-006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目录
《烟台枫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烟台枫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