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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1019 证券简称:博硕光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5 年4月 28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一、更正事项具体内容
更正前: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04,846,057.53 元,母公司
未分配利润为 140,299,103.95 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
分 派 预 案 的 董 事 会 召 开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323,293,000 股 , 以 应 分 配 股 数
323,293,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
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18634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4.17 元,如股
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
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更正后: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04,846,057.53 元,母公司
未分配利润为 140,299,103.95 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
分 派 预 案 的 董 事 会 召 开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323,293,000 股 , 以 应 分 配 股 数
323,293,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
./tmp/1b38edda-0890-4e96-8558-b87802233a1a-html.html公告编号:2025-014
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18634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4.18 元,如股
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
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以上更正外,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5-01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变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